人才绿卡A卡持卡人,可享受以下待遇或服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外国人按规定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后,可按要求办理有效期最短为90日,最长为5年的工作类居留证件。符合外国人才签证政策要求的,可按规定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R字签证。
(二)可按规定在广州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三)回国定居或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含1年)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入境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和自用物品,可按规定享受通关免税政策。
(四)符合入户广州市条件的持卡人,申请办理落户时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五)持卡人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阶段,符合年龄要求的,具有报名参加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资格;义务教育阶段,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按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在报考范围上享受与广州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六)可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获得本省或广州市纳入补贴范围的工种(项目),取得相应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七)持卡人为国(境)外人员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资兴办企业时,可直接申办工商营业执照,无需再对其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公证、认证。
(八)可按规定在广州市内的银行开设账户,办理存取款业务;创办企业汇入外汇和取得的人民币利润以及在广州市取得的合法人民币收入,可按规定到指定外汇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九)计划在广州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可按规定参加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有关补充医疗保险。
(十)符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相关制度的可按规定缴存和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享有与广州市户籍缴存职工同等待遇。
(十一)可按规定在广州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可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申请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十二)非广州市户籍内地居民可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购买住房用以自住,国(境)外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1套住房用以自住。
(十三)可按广州市有关规定享受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等安居保障待遇。
(十四)办理居住证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十五)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待遇和服务。
分享本文到:
关键词:
上一篇:党员“摆摊” 群众“赶集” 德城区胜利社区党员服务集市开市
下一篇:最后一页
X 关闭
X 关闭